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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“我镜头下的绍兴非遗”全国摄影作品展
“我镜头下的绍兴非遗”全国摄影作品展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8-01-17 来源: 点击:41211 次  【打印

   从绍兴水乡的悠悠古韵,到绍兴黄酒的馥郁芳香;从白墙黛瓦的千年古城,到意蕴悠长的民俗风情;还有那精美绝伦的嵊州竹编、绍兴花雕、越窑青瓷,以及古老的调腔,唯美的越剧,儒雅的平湖调,更有那鲁迅笔下的社戏……都生动诠释着一个充满了魅力的概念: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     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,目前拥有绍兴莲花落、水乡社戏等24项国家级项目、86项省级项目、240项市级项目,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近百人。

     为更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开展非遗保护和宣传,通过定格的画面让更多的人们去感受非遗跨越时空的强大生命力,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,唤起大家珍爱传统的文化自觉,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携手中国摄影报社举办“我眼中的绍兴非遗”全国摄影作品展。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踊跃参加。

    一、活动名称

     “我眼中的绍兴非遗”全国摄影作品展

    二、活动主题

     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角度切入,关注并拍摄绍兴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等(可参照绍兴非遗名录,绍兴市非遗    保护中心网址www.ichshaoxing.com。)

     三、征稿时间

     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10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     四、活动组织机构

     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报社、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     承办单位: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绍兴市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协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官方网站: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

     战略合作媒体:腾讯网图片频道、新浪网图片频道、搜狐网摄影频道、新华网摄影频道、中国新闻图片网、中国网图片频道

     五、参展细则

     1.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     2.作品创作时间不限(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),彩色、黑白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限4-8幅)。

     3.作品必须取材于绍兴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
     4.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)。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
     5.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(诠摄汇网)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中国摄影报、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。

     6.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再支付报酬。

     7.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     8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     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     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展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     11.该展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     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     六、作品评选

     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审。

    七、活动奖项设置

     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50幅入展作品,入展作品每幅稿酬800元,由绍兴市文化馆向入展投稿者给付,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     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。

     八、投稿须知

     1.网络投稿。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“参展”专区的“‘我镜头下的绍兴非遗’全国摄影作品展”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,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-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。

     2.光盘、U盘投稿。光盘、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-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   参评资格。

     3.网络及光盘、U盘投稿不得重复。

     九、联系方式

     投稿作品以光盘(CD-R或DVD-R)、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学术项目部“‘我镜头下的绍兴非遗’全国摄影作品展”办公室收(100007)

     联系人:吕威

     联系电话:010—65251661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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